长三角地区是国家层面优化开发区域之一,也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教育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教育发展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近年来,长三角地区各省市不断完善区域教育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创新合作形式,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完善新十年长三角教育协作机制的新时期,为深入推进长三角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进程,携手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亚太教育高地,有效促进长三角地区率先发展、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积极参与、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共同为区域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三省一市教育行政部门积极落实《携手打造全球卓越的教育区域创新共同体——长三角地区教育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协作框架协议》精神与要求,经协商,共同制定了此行动计划。
一、重点协作领域
在未来3年,率先在以下若干领域深化协作、重点发力:
(一)重点项目
1.高等教育领域:探索建立长三角跨区域联合实验室,形成需求导向的联合共管机制。依托上海张江、浙江之江、安徽合肥等国家综合科学中心,结合三省一市各自的优势学科,创新体制机制,试点设立跨区域联合研究院、联合实验室,打破行政壁垒,采用专职、兼职聘用等方式吸纳三省一市人员参与,借鉴实施“学科合伙人制度”,在资金支持、成果分享等方面做出制度化安排。
2.基础教育领域:探索基础教育改革重大问题协商共进机制。聚焦办学体制、课程改革、招生考试、评价机制等。推进基础教育在快速城镇化、国际化背景下实现教育公平、质量优先、多元发展。
3.职业教育领域:搭建职业教育一体化协同发展平台。聚焦若干产业领域,围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推进相关优质职教资源共享。探索长三角区域职业教育联动布局,结合各省市产业差异化优势,调整优化院校与专业布局结构,协同、错位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探索联合建立涵盖行业企业的职业教育集团。
4.管理干部和师资队伍方面:共建基础教育校长及教师培训联动平台。积极开展名师、名校长跨区域带教青年骨干教师计划,共享长三角地区优质教师资源。遴选一批职教、基教系统年富力强、德才兼备的管理干部、骨干教师,通过异地交流任职,着力培养后备人才。推动建立联合国二类组织“上师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师教育中心”的协作联动机制,共同开展相关师资培训。
5.实践研究方面:联合开发区域教育现代化、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结合长三角地区教育发展现状,合力研制并发布两个重点指标体系:一是区域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二是长三角地区基础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引领区域教育现代化科学定位、加快建设,引领各级各类学校精准定位、特色发展,努力成为国家教育考核评价体系的蓝本,为进一步提升整体教育质量多作贡献。
(二)其他项目
1.高等教育创新发展平台:
①加强学生交流,进一步扩展“高校交换生计划”,联合开展研究生学术系列论坛。
②深化“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建设,服务推动区域内应用型本科高校的转型发展;探索推进“地方高水平大学协作交流”机制和“新工科高校联盟”建设;
③共同实施高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探索建立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协同攻关的科研平台,探索围绕国家重大需求、战略性新兴产业组建跨区域协作创新联盟,携手提升三省一市高校科技创新水平和内涵建设水平;
④推进产学研合作,深化高校产学研合作,推进教育界与产业界对话对接;建立高校毕业生长三角就业市场和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利用好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平台,开展区域高校科技创新成果展示;携手开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交流合作,探索开展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学科竞赛,携手打造区域性“汇创青春”成果展示平台;
⑤联合建立共享的高等教育高端专家信息资源库,服务高校学科、专业评估(认证)等;
⑥联合推动长三角地区“易班”建设,启动开展“思政课慕课”平台区域共建计划,探索思政教育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⑦探索建立以开放大学为核心的终身学习区域联动机制,共享终身教育资源,推进长三角地区学习型社会建设。
2.基础教育携手共进平台:
①共同打造“长三角基础教育年度峰会”,组织区域名师、名校长、名专家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共同研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力打造长三角基础教育高地;
②携手建立区域性校外实践、研学旅行资源共享机制和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平台;
③开展联合教研,共同建立小学、初中、高中远程互动教学平台和远程互动教研平台,共建共享基础教育优质网络教育资源和课程改革资源。
④联合建立共享的基础教育高端专家信息资源库;
⑤建立重大基础教育政策研制的事中通报参与和事后经验共享机制。
3.职业教育协同发展平台:
①搭建职业院校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的共享平台,促进课程体系、制度创新等方面的开放协作;
②探索开展教师跨地区企业实践、学生跨地区实习实训;
③探索长三角范围内区域教育联动布局,结合区域各省市产业差异化优势,调整优化院校与专业布局结构,协同、错位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④联合搭建区域性职业技能竞赛平台、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平台、师生创新创业交流展示平台等。
4.党政干部互访交流平台:
①继续推进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优秀中青年干部跨省市挂职交流机制,适度扩大选派规模、尝试提高挂职干部层次;
②加强相关地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优秀青年干部跨省市挂职培养;
③搭建中小学校优秀后备干部跨省市、到名校挂职的机制;
④联合研制出台三省一市教育系统优秀中青年干部挂职培养的指导意见,建立挂职干部信息库,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每年及早谋划年度挂职选派方案;
⑤打造挂职干部学习成长交流汇报平台(扩大干部挂职交流的受益面,总结干部交流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干部交流成长的保障机制)。
5.师资队伍联合共建平台:
①建立更高水平的教师教育网上课程资源的共享平台;
②持续推进好基础教育校长及教师联动培训平台;
③建立各级各类学校骨干教师交流挂职机制(如高教领域探索建立“长三角访问学者”机制);
④共建基础教育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
⑤联合制定新进教师培训标准,联合制定师范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⑥共建、共享海外教师研修基地、相关国际教育论坛等优质资源;
⑦携手打造区域性高校教师联合招聘平台(包括联合举办招聘会议、联合引进海外人才等);
⑧携手打造区域性师范院校师资培训和师范生基本功大赛平台。
二、保障措施
(一)规划引领
落实《战略框架协议》的精神和要求,以需求为导向,以共赢为原则,三省一市组织团队,在充分调研、对接各地教育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和《近期工作要点》,明确实施的重点项目、途径方式等。
(二)机制升格
一是成立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接受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领导,根据长三角地区整体协作规划,推进开展教育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三省一市分管副省市长任组长,并邀请教育部相关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特别顾问,三省一市教育部门负责同志任副组长,三省一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与,组织制订长三角地区教育一体化发展规划,共同商定区域教育发展协作政策,联合发布区域教育发展计划,协调区域教育合作重大事项与重大问题等。协调层面,在三省一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轮值)。
二是三省一市分别设立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专项经费。围绕重点合作领域,各省市建立稳定有效的投入机制。建议各省市设专项经费,用于长三角区域教育一体化发展年度重点项目资助、各省市的项目工作考核和年度项目研究等。
三是成立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研究院设秘书处,挂靠在三省一市教育部门指定单位,作为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研究院的具体办事机构。为联络协调方便,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暨研究院总秘书处”,建议“总秘书处”设在上海的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三省一市教育行政部门“抱团”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并依托研究院,携手做好区域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研究与重点项目服务等工作。聚焦若干高等教育领域重大改革事项,选取若干试点学校联合开展先行先试,及时总结经验,在区域内推广辐射。
(三)机制完善
一是进一步完善轮值机制。每年由江浙沪皖三省一市教育行政部门轮流举办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会议,研究协商长三角地区教育改革与发展、交流与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整体规划和未来3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每年联合签署《近期工作要点》。同时,倡导并采取切实措施支持长三角地区各级教育部门与各级各类学校和相关单位的交流合作。
二是建立典型教育改革政策成果的共享平台。设立《深化长三角区域教育协作“改革政策与创新实践”简报》(线上线下),集中反映三省一市各个教育领域的个性化、突破性的改革举措,及时分享典型经验。
三是建立阶段性的区域教育一体化发展成果信息发布平台。初步建议是每3年(即每完成一轮行动计划后),由“领导小组暨研究院总秘书处”牵头,各方支持下,研制并发布《长三角地区教育改革发展报告》。